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CHANGHUA CHRISTIAN MEDICAL FOUNDATION CHANGHUA CHRISTIAN HOSPITAL

Patient's Rights

病人權利

  • 01. 不分病患的疾病、性別、種族、地理位置、社經地位及年齡,每位住院病患皆能平等的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。
  • 02. 本院醫事人員均有佩戴名牌或識別證。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以致無法辨識身分者,病患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。
  • 03. 秉持「病患為醫療主體」的概念,在病患住院期間,本院醫師於診治時,應向病患或病患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、主要檢驗、檢查相關資訊、治療方針、預後情形替代性治療及治療可能產生的風險。
  • 04. 若病患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本院非常鼓勵病患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、要求說明。
  • 05. 若病患需要接受手術治療,本院依規定,會先請病患或病患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,在簽具之前,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,只有在取得病患或病患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,才會為病患手術及麻醉。但若情況緊急,為搶救病人性命,依醫療法規定,得先為病 人手術。
  • 06. 本院於病患就醫過程中所說明之病情、健康等一切秘密,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。如果病患不願意讓訪客查知病患住院的訊息,請告知本院。
  • 07. 本院應病患的親屬、陪病家屬之要求,得適時向其解說病患的病情,若病患不願特定家屬知悉病患的病情,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、或病患的主治醫師,以利本院處理。
  • 08. 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,本院依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及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提供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、撤回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聲明書、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暨維生醫療同意書、撤回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暨維生醫療同意書」、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及「終止委任書」之表單,並提供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服務,協助病患完成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病患可向護理站或服務台索取相關表單。
  • 09. 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,積極宣導器官捐贈理念~讓愛延續,您若認同器官捐贈並同意於健保IC卡中註記捐贈意願,請向護理站或本院一樓大廳服務台索取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,填寫後可自行郵寄或交至本院一樓大廳服務台。
  • 10. 本院為地區醫院,為促進醫學教育,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,懇請病患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。但病患有權利拒絕任何與治療無關之檢驗、測試等相關活動。病患的拒絕,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病患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。
  • 11. 若病患對本院之住院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時,可向本院反應(意見專線0809-055215,意見信箱hmch@cch.org.tw,或至服務台/各樓層護理站索取「病患意見反應單」,填寫後交給櫃檯工作人員)。

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一段366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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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7112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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